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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式預算的許多籌備過程或注意事項與政策審議或一般討論會議無異,依照參與目的、精神及流程安排,行政籌劃的順序及原則稍有不同。多數籌辦方向或預留時間亦可參照前述政策審議或一般討論之辦理注意事項。

(一)規劃行政小組

參與式預算之參與性質和政策審議或一般討論稍有不同,且主辦單位為行政機關,故不一定得要籌組執行委員會,相關規劃可由各主辦單位依參與精神及原則決定。如主辦單位認有需求,仍可籌組籌備或諮詢委員會,邀請公民審議相關專家協助提供專業執行意見。惟須注意,專家於過程中並無直接駁回公民提案之權限,有關可行性評估或提案內容調整部份,應有完善且尊重提案人之機制設計,以確保公民意見忠實呈現。

(二)確立提案規則

參與式預算在辦理前,即應清楚盤點參與範疇,包括地理區域、提案總金額、提案金額上限、參與資格、參與流程、提案主題或內容等相關規則,規則一經宣傳或公告確立後,即不便更動,以昭公信。有關籌備期程,建議於宣傳期前事先確認整體參與設計,待確認且文宣完成後,即可開始宣傳;而宣傳期程部份,建議說明會或第一場公開活動前之宣傳預留約1個月,說明會開始後之整體參與流程則建議以不超過2個月為原則,避免參與熱度冷卻,如為配合大型活動安排,則建議設計宣傳波段維持參與熱度,或妥善考量辦理期程。

  提案相關規則應搭配公民審議計畫最初辦理目的及參與主題進行設計,須有完整的思考及說明,面對公民的疑慮時,方能清楚說明。

(三)招募與宣傳

儘量放寬參與資格

公民參與資格部份,請盡量放寬參與的可能性,不以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之20歲或公民投票權18歲為限;已有許多公民審議計畫將參與年齡設定在14或16歲,讓學生也有機會關心居家附近的公共事務。此外,居住區域限制也應該盡量放寬,例如社區議題附近活動之公民皆有可能受到提案影響,故不以設籍為限,而是居住、就學或就業於該區域之公民皆有機會參與。

工作坊與投票之參與資格

通常工作坊與投票之參與資格須一致,如因議題需求,欲讓最終票選提案更貼近會議目的,兩階段才會有不一樣的參與資格設計。原則上,提案人或提案代表皆應全程參與為宜,以確保方案確實貼近其觀點。以觀光議題為例,在地觀光發展主要消費對象為遊客,因此在設計上可能由在地公民提案後,最後投票階段放寬參與資格,除了在地公民外,一般遊客也有機會針對觀光提案表示意見。

加強不特定公民的宣傳

參與式預算以越多人參與越好為原則。為了增加參與公民的多元性,宣傳管道應避免單一動員來源;開放參與的目的即為促成更多平時不關注公共事務的公民有機會參與發聲,故須加強不特定公民的宣傳。擴大參與人數的方式,除了一般既有的宣傳管道,包括海報、單張張貼或放置於郵局、賣場、垃圾車大布條等公民常出入的地方,或藉由網路各平台、社群線上分享參與訊息。宣傳及投票亦可搭配特定節慶或活動辦理,讓更多人有機會用便利的方式表達意見,但須注意宣傳投票的過程中,仍須以各式方法讓公民了解票選提案的內容再投票,以落實公民審議的精神。

案例】勞動局、環境保護局、大園區公所

以勞動局「東南亞移工休閒育樂活動提案計畫」為例,該計畫主要對象為移工,招募對象即以桃園市轄內之移工及市民為主,且因移工假日通常大量聚集於火車站或特定廣場,為擴大移工參與,工作坊辦理於移工常聚集之廣場,投票部份採用線上投票及設立實體投票點,讓移工可與朋友聚會,又可共同參與,創造最大的參與效益。而環境保護局辦理「桃園國際機場回饋金參與式預算試辦計畫」,委辦單位安排至菜市場及跟著垃圾車發放文宣,並與區域內之超市、郵局洽談海報張貼事宜等,利用最貼近公民的方式公告相關訊息,便可突破既定動員管道,讓更多不同參與者前來。大園區公所「公民齊參與,不能沒有你」參與式預算案則為了擴大宣傳,於投票階段透過電信業者發送細胞簡訊,讓每個大園區的公民都接收到參與式預算案的投票訊息,並搭配抽獎獎項吸引公民參與投票。這些都是突破既定動員管道的宣傳手法,辦理過程中也可評估議題特性與預估參與對象的生活模式,發展出新的宣傳管道。

(四)說明會

說明會的主要目的是讓公民了解整個參與流程,也是參與式預算前期的宣傳。更重要的是,在說明會的過程中將公告所有已確立的相關規則,即不便再更改,以昭公信。

說明會應公開之內容

  1. 整體流程及各場次說明會、各場次或各階段工作坊辦理時間。
  2. 經費來源。
  3. 提案總金額與每案金額上限,如總預算為X萬,每案最高以Y萬為原則,依投票結果高低依序排列,至額度用罄為止;或總預算為X萬,每案以Y萬為原則,預計票選Z案。
  4. 提案與投票資格。
  5. 提案地理或主題範圍。
  6. 預算使用範疇。
  7. 各階段工作坊重點。
  8. 提案構想單或計畫書之格式,為事前或書面提案者才需要;一般建議以現場討論提案為主,以降低提案門檻,提升公民參與意願。
  9. 參與議題或區域背景,主要作為基礎知情部份。
  10. 其他宣傳或公開事項。

說明會時間建議不超過2小時,重點呈現參與式預算流程相關訊息。讓公民了解何謂參與式預算以及如何進行公民參與,同時清楚闡述各階段流程及參與規則,讓公民在參與過程中「做中學」。

說明會的場次及人數

說明會必要時可召開多場,應視計畫地理範圍及具參與資格者分布情形,妥適分配說明會辦理場次,以確保參與訊息的傳遞,且其參與人數盡量開放,不需特別設限。考量說明會常以宣導品吸引公民參與,為避免宣導品數量不足,建議可於宣傳海報註記,前○名報到者,將獲得精美禮品,既可促使公民準時報到,亦可維持擴大參與精神;其名額部份視說明會場地而定,一般建議不少於80至100人為宜。如仍欲以報名機制掌握參與人數,應於海報註明可現場報名,並於1至3日前通知報名者說明會即將召開之訊息。

範例】原住民族行政局

以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部落產業發展計畫參與式預算」為例,其執行地理範疇涵蓋復興區全區,因山區地理區隔較大,為增加公民參與可及性,安排於復興區不同聚落點分別辦理10場計畫說明會,工作坊也分別安排3場,盡可能降低公民的參與成本,讓更多公民可以共襄盛舉。

/001/Upload/187/relpic/18624/6577/f57ae026-b9f5-438e-9949-c67aa80e1b86.png參與式預算宣傳文宣參考範例(新屋區公所)

(五)工作坊

工作坊的設計與規劃

參與式預算工作坊主要為提案階段,讓公民在討論交流的過程中,集思廣益提出所需的案子。雖然有些公民在參與工作坊前已有提案想法,也可在討論過程中調整修正原提案想法,讓提案更有機會為多數公民接受。討論工作坊一般區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公民初步提案,邀請所有有興趣參與或提案的公民參加;第二階段則為提案優化或可行性評估,主要邀請提案代表人參加,以維護討論品質。兩階段工作坊之設計須考量如何銜接、搭配參與對象調整全程參與及參與階段之需要,如希望邀請遊客一同參與,便不會設計兩階段的延續討論,而是審慎評估遊客意見如何在議程設計中呈現,且是相對短或簡便的方式,以利遊玩過程中可撥出一點時間了解及參與。如資源許可,且實施區域範圍廣闊或人口數眾多,建議每一階段可辦理多場次工作坊,第一階段公民初步提案後,同一提案請各組推派1至2位提案代表參與第二階段之提案優化或可行性評估工作坊,確保各場次之每個提案皆可於第二階段充分討論後,進入投票階段。

參與式預算的「知情」分兩階段

參與式預算的「知情」大致可分為兩階段,一為工作坊討論前,另一為投票前。由於參與式預算之特性較貼近公民生活,其生活經驗與需求便是最大的「知情」;延續辦理多年參與式預算之主辦單位亦可提供歷年已提過之提案內容供民眾參考;如為特殊議題,可比照政策審議或一般討論,提供簡易的議題資料供參與者事先了解,並於工作坊階段安排20至30分鐘簡單說明。投票前則會藉由海報或單張等提案彙整或選舉公報呈現方式,讓公民在投票前了解提案內容等訊息。

以報名為原則

辦理工作坊時,如為維護討論品質須限制一場會議的參與人數,建議應多開幾場次工作坊或尋覓較大場地,或於同場會議召開多組討論組別、拉長時間因應人數較多之討論需求;在辦理經費許可的情況下,盡量避免以抽籤方式決定公民的參與機會,讓有意願參與的民眾都能參與工作坊提案。故工作坊建議以報名為原則,方便後續分組討論及安排場次;凡有報名程序,至少須於1至3日前提醒公民出席,而同一人是否須全程參與則依各流程設計而定。此外,即使參與式預算廣納有意願參與的公民,仍須注意參與者的多元性,此部分應透過前期的宣傳確保公民組成異質性,避免由單一團體動員參與。

產出提案

工作坊是產出提案的重要階段,一般每個分組會在討論中,根據需求與期待產出1至2個提案,於全體分享階段了解他組提案內容;如有類似提案,必要時經提案組別同意可整併為同一案。提案整併可於第一階段工作坊最後的全體討論或第二階段提案優化工作坊中進行。參與前期流程設計及操作完善,並於討論過程充分引導發揮,便不會出現沒有提案或提案太少的情況。

工作坊所形成之提案為公民實際交流所產出,某種程度上已符合公益性提案,如安排提案優化過程,應避免專家本位,由專家或機關評斷提案是否具有公益性,專家僅提供專業資訊供參,實際提案內容仍由提案人決定;如仍需要確認提案公益性,可由主持團隊於引導討論過程中提醒公民多加思考,或直接請其說明公益性為何,最後仍交付投票階段,讓所有符合資格的公民全權決定。因此,機關人員當然不宜參與任何公民審議計畫之討論或提案。

【案例】環境保護局

環境保護局辦理「桃園國際機場回饋金參與式預算試辦計畫」乃臺灣推動參與式預算初期之案例,彼時仍有許多案例由個人直接填寫提案單或提案計畫之方式,故本案設計提案管道有二,一為提案工作坊討論產生提案,二為個人提案後,進入可行性討論工作坊共同討論,最終兩種提案管道匯集,共提出15個票選方案。由此可知,機關可依計畫需求妥適安排提案及工作坊流程設計,最重要的是,讓公民在討論過程中產出提案,藉由討論過程,更可以讓原先不認識的公民彼此相識,並成為共同為提案努力的盟友。

(六)公開展覽與投票

辦理投票應注意事項

參與式預算沒有一定的流程,也非每套流程設計皆應投票,投票只是最終決策的手段之一。目前臺灣多數執行的案例中,仍將投票視為重要的步驟,以說明會→工作坊→公開展覽→投票→執行與監督等五大階段為主。

參與式預算中的投票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不得已需要進行「排序」,操作過程中主辦機關盡量避免造成競爭的後果,影響在地居民、提案人及提案團體間的和諧。必要時,無論方案有無中選,皆可引入各類可能的資源,協助公民完成所有提案。既然投票是一個排序的過程,公民便需要於投票前了解每個提案的內容,以利做成決定,此時,公開展覽就是相當重要的階段,無論是實體或線上展覽,建議投票前至少預留7日公開展覽,藉由公開展覽讓所有公民了解提案內容,也同步宣傳投票訊息,讓更多人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投票的資格

投票資格的設定視參與主題與範疇來決定,一般參與主題資格前後盡量一致,也因此提案資格與投票資格需要一併思考,且盡量越開放越好。以美國社會住宅參與式預算為例,即使不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甚而非法移民,只要有居住事實,即可取得參與資格。

避免一人一票

臺灣的參與式預算操作有相當程度的審議精神,故盡量避免一人一票的限制。以一人多票的方式可以讓公民在投票的過程中,多了解其他人的提案,進一步看見提案主題的各種可能,在不傷人情又符合自己意願的情況下,投下手中神聖的一票。

一般公民對於投票相當熟悉,因此參與式預算操作投票流程應相當謹慎,以取得公民信賴。以下分別提供實體及線上投票操作注意事項。

1. 實體投票

  1. 整體流程比照選舉規格,從領票到開票都須維持公正性。
  2. 詳列投票時間,至少一整天,利於民眾進行實體投票。
  3. 如為多日、多點投票,應確實做好每日及各站點選票彌封等,以維持公正之程序,並錄影留存;多點投票皆應由主辦單位公正辦理,不宜由公民自行攜回投票箱投票,必要時可以搭配線上投票。
  4. 地點應考量符合投票資格者易達性,並於公正合宜地點辦理,如選民服務處或里長服務辦公室皆不宜。
  5. 審慎公告投票資格,並於領票時確實比對,避免重複投票。
  6. 實體投票點張貼各提案海報,供公民事先閱覽。
  7. 必要時,可以宣導品或提供抽獎禮品吸引投票,如凡投票者贈送精美小禮物,或前幾名投票獲得精美禮品,完成投票即抽獎等。

2. 線上投票

  1. 建議使用具有公信力之平台,如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https://taoyuan.join.gov.tw/pb/index),此平台有完整之操作手冊可依循設定,如有設定問題亦可直接致電專線詢問。
  2.  事前熟悉投票作業平台,並確認平台功能限制符合投票資格設定之需求,如:非設籍人士、外籍人士等;此外,投票平台應提供匿名投票、自動計票或加權統計功能等,符合投票及計票規則之需求。
  3. 確認公民投票之線上申請程序便利,以免成為投票門檻或阻礙投票意願。
  4. 雖線上平台可進行重複投票驗證,視平台功能差異,仍可能有重複投票情形,須注意相關設定。
  5. 詳列投票平台系統開啟及關閉時間。
  6. 進入投票頁面前,應有頁面展示所有提案,以利公民了解提案內容後,再開始投票。
  7. 考量部份公民不擅長使用線上投票,必要時應設置實體站點提供設備,進行投票教學或輔助投票,也可同時作為投票宣傳點位。

3.實體搭配線上投票(建議方式)

  1. 實體搭配線上投票須注意實體與線上投票程序及結果統合安排。原則上建議先開啟線上投票,並於線上投票最終幾日安排實體投票,以利於投票結果彙整。
  2. 如實體投票為投票教學站,因所有計票皆於線上計票,無須受上述時間安排限制。
  3. 整體投票過程應有明確的影像紀錄。

/001/Upload/187/relpic/18624/6577/b2e8bfe2-10db-417e-8fa0-6d391924053f.jpg參與式預算公開展覽文宣參考範例(八德區公所)

【案例】八德區公所、觀音區公所

採取實體投票通常需要耗費較多人力、物力,且不容易開設多點、長時間的投票點讓更多公民參與;但僅開放線上投票又不利於對線上平台操作不熟悉的年長公民,且未加強宣傳的情況下,擴散效果有限,雖便利卻未必能提高投票率。有些機關為了服務地方的長者,除了線上投票外,皆安排實體輔助投票地點,以進行教學或協助長者投票。以觀音區公所為例,其歷次辦理公民審議計畫,皆會開設多個時間、多點實體輔助投票點;八德區公所「穿越時空‧記憶八德─讓居民有感的埤塘文化」受疫情影響不便設立實體輔助投票點,改製作圖文教學,讓公民在家裡也能藉由圖文輔助線上投票。因此,建議以線上平台投票為基礎,減少投開票的人工作業,並在線上投票期間同步開設多個實體輔助投票或教學地點,加強宣傳,以兼顧便利性及年長公民之需求。

提供投票誘因

若以宣導品吸引更多公民參與投票,建議可採取「於實體地點前○名完成投票,即可獲得禮品」之策略為宜,以刺激實體投票參與率;或提供高價禮品抽獎,於實體地點完成投票者提供摸彩券,投票結束後再抽獎,且應將抽獎結果公告周知;另外,盡量避免凡投票皆廣發禮品或禮券的情況,以降低各種不必要的疑慮。線上投票亦可提供誘因機制,然而須確保所有程序皆針對個人投票結果去識別化,且投完票於線上登記後,可確實驗證該公民已完成投票,並可聯繫到獲獎公民,在做好個資保護的情況下,即可實施禮品發放。


撰作者: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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